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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新聞
        合伙企業注冊條件及所需材料
        發布時間: 2023-07-07 16:59 更新時間: 2024-12-26 10:45

        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 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 業。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 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 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 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 承擔責任。


        有符合要求的名稱 

        名稱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組成:行政區劃+字號+行業 特點+組織形式。名稱中的組織形式后應標明“普通合伙”、 “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等字樣。 

        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 應有兩個以上合伙人,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 合伙人設立,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國有獨資公司、 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 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有符合要求的出資 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 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 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 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 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 確定,并在合伙協議中載明。 

        有符合要求的書面合伙協議 合伙人可以依法自主制定合伙協議。 合伙協議中應當載明“本章程與法律法規不符的,以 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登記部門提供章程參考格式服務,您可到各登記大廳 領取參考格式范本,或登錄我局網站獲取。 

        有符合要求的住所 市場主體采取住所承諾申報辦理主要經營場所登記, 應該使用真實、合法、安全的非住宅類規劃用途的固定場 所作為主要經營場所,并對主要經營場所的真實性、合法性、 安全性負責。

        從事的經營項目應符合國家規定 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經營范圍規范化工作的要 求,市場主體在辦理營業執照登記時,均使用規范條目辦 理登記;存量市場主體變更經營范圍的,需使用規范條目 規范原有經營范圍登記的內容。您可以登錄北京市企業服 務 e 窗通平臺方便快捷地查詢、選擇與您從事的經營活動 相匹配的經營范圍規范表述。 經營范圍規范化改革實施后,營業執照上不再登記許 可審批文件的具體內容。前置許可項目、后置許可項目均 使用相關許可對應的規范條目辦理登記。 市場主體申請從事前置許可項目的,應當在申請登記 時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合伙企業設立登記提交材料

        1 《合伙企業登記 (備案)申請書》 具體填寫要求詳見申請書注釋; 全市實施市場主體登記告知承諾 制,按照承諾制辦理的,一并提交承 諾書。 

        2 合伙協議 由全體合伙人簽署。 

        3 全體合伙人的主體 資格文件或自然人 身份證明、合伙人 住所證明 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企業 法人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其他類別 資格證明的提交方式請參見《市場主 體登記注冊通用指南》。 合伙人主體資格文件或自然人身 份證明上記載了住所的,僅需提交主 體資格證明或身份證明復印件。合伙 人主體資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上 未記載住所的,提交實際住所的產權 證、租房合同等能證明合伙人實際住 所的證明材料。其中,外國(地區) 合伙人提交的住所證明材料無需辦理 公證認證。 

        4 主要經營場所使用 相關文件 產權人簽字或蓋章的房產證復印 件。產權人為自然人的應親筆簽字, 產權人為單位的應加蓋公章。其他情 況請參見《市場主體登記注冊通用指 南》。

        5 批準文件或者許可 證件的復印件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 定在登記前須報經批準的或申請登記 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 務院決定規定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 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 件的復印件。 

        6 職業資格證明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特殊的 普通合伙企業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職業 資格證明的,提交相應證明。

        聯系方式

        • 電  話:010-82378990
        • 經理:紫金企服
        • 手  機:13381443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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